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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F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Seattle, WA
文章: 6,075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我是覺得站長可以考慮將那些ID好幾代或是借屍還魂不知道要低調的趁這機會全部停權
鬧完就換個帳號根本沒有達到警告的目的

現在已經不能開放註冊,未來如果要開放可以學一下虎二站l的方式
僅有某些人或是過了某個門檻的會員才能推薦新會員加入,如果新會員出包,推薦人連帶停權
在虎二站發生過很多次砍Tree的事


連坐法自古以來就是極有效的方式, 只是今天的情況跟以往差很多.
你能夠為朋友的每一句發言負責嗎? 包括他在發怒的時候?
舊 2005-07-01, 08:26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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