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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nam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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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8
引用:
作者aug0123
老實說
老納到現在還是對學校的行政人員很不敢恭維

真是有夠機車的

尤其是國立的
一副老公務員的樣子


大師請息怒

承辦人員: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才能補助 叫我跑市公所 事後證明 錯
...........用利息所得推算存款 超過200萬 事後證明 教育部說沒這回事只要稅單就可以
...........5月27日截止 事後證明 94年第一學期開學後才截止
...........學校還私自加入申請通過的人要幫學校服務30小時不等(切結書)
舊 2005-06-30, 11:23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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