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yNews
*停權中*
 
FlyNew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引用:
作者平原君
簡單一句話,交換並不等於散佈,因為若是原版的著作物交換,那我交給他人同時,我就失去了這份著作物,直到他歸還我之前,我都一直處於失去的狀態,如果這算散佈的話,那圖書館豈不是就等同於散佈著作物,違法!有些圖書館也借的到DVD的說,印象中好像有。

散佈也有分: 局部散佈、完整散佈
局部散佈不違法,但完整散佈則算違法,
若局部散佈違法,則上課發影印的講義、廣告引述著作物的文宣、歌手唱非該唱片公司的詞曲....全都違法!
(全民皆有罪,從總統、歌手、平民、立法委員..全都有罪)
總統、立法委員要公開唱葉啟田"愛拚才會贏",都要經過詞曲作者陳百譚的同意。

所以,用BT做種子"完整散佈"的人,比較有可能被優先盯到。
但下載(取得)檔案的人,則是完全合法。
就像在路邊賣盜版CD,警察只抓賣盜版的人,但不抓買盜版的人。

而在影印(複製)是否侵權的界定,則是在 1.是否有營利行為 2. 由誰來"複製",
自己複製給自己用,合法!
自己複製給別人用,散布複製品者違法!但拿複製品的人不違法,
所以影印店就不敢幫學生印整本書了! 不但是幫別人複製,而且是營利行為。

所以,只要檔案是自己下載(複製),自己安裝自己燒片的人,全都是合法的!!!!!
違法的是散佈完整檔案者,取得檔案者並不違法。

用P2P下載檔案,別人是沒辦法把複製好的檔案傳給你,必須要下載者自己完成複製行為。
而不是做種的P2P在下載分享(散布)檔案時,也只散布"局部"的檔案給不同的人,並沒完整的Push出檔案。

至於很多人在用的Email轉寄文章,
因該著作物是由散佈者所複製,並Push出去給他人,並非他人自行完成複製行為,
所以,轉寄文章比P2P更有違法的嫌疑!
 
舊 2005-06-29, 03:57 PM #9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yNew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