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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通過激起水花 噴濕他人要受罰

汽車通過激起水花 噴濕他人要受罰

【2005/6/29】

  
台東地區因為大雨,部分路面出現積水,造成不少機車駕駛人被疾駛通過的車輛所激起的水花噴濕全身,警方指出,汽車駕駛人這種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被害人可以報案要求警方處理,不過員警表示,雖有法源,但是實際執行卻面臨舉證上的難度,只能拜託汽車駕駛人腳下留情,放慢速度。

台東地區今天就有一位機車騎士,經過積水路段時,看到正前方有一輛高速行駛的小貨車,為了避免被濺起的水花波及,急忙靠到馬路的邊邊行駛,不料還是逃不過小貨車快速通過造成的污水洗禮。這位民眾事後向員警抱怨,詢問是否有法條可以處理。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汽車,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導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者。可以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中廣


這個好!!!!!!!!!!!!!
     
      
舊 2005-06-29, 03:5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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