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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街MP3 華語音樂重鎮急凍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2759810.shtml

【記者劉衛莉、袁世珮、何軒憶/台北報導】

美國判P2P業者敗訴,需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台灣也將在明天進行國內第一件起訴P2P業者的宣判,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簡稱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這個官司,我們一定要贏!」李瑞斌並表示,希望政府拿出魄力,解決線上音樂侵權問題,建立一個合理的秩序。

IFPI對全球碼科技公司(Ezpeer)提出告訴,明天將在士林地方法院宣判。宣判前夕,得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Grokster和Morpheus等P2P業者侵權,李瑞斌表示宛如打了強心針。李瑞斌說:「這個官司我們已經打了二年十個月,付出的金錢和精神代價無法衡量,我們期待一個跟美國一樣的判決。」

李瑞斌解釋並非反對P2P,但P2P不能拿來傷害音樂產業,他說,任何人要經營P2P系統交換音樂,都必須取得授權。台灣因有Ezpeer和Kuro這種未經授權品牌,讓大眾以便宜代價拿到音樂,合法的線上授權反而無法生存。

當滿街都是戴著MP3耳機的人時,台灣的唱片業也面臨最冷的一季,業者呼籲,錯不在數位音樂、不在MP3,而是取得的管道,希望儘快建立合法付費的機制。

華納唱片表示,這幾年唱片市場急遽萎縮,上半年強打大片F.I.R的銷售量不及去年首張專輯,就是與今年MP3更普及有關。青少年改變取得音樂的習慣,他們不再收藏CD,對唱片公司是重大打擊。

華研唱片認為美國的判決對全球音樂界都是正面的消息,是對詞曲創作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但S.H.E的師妹阿桑先前發片時,就與合法下載業者合作,廿五元即可下載一首歌,反應很好,讓華研肯定數位音樂的市場存在,即使影響到CD的銷售,數位音樂也是一種收入。華研表示,數位音樂是這個世代的趨勢,唯一方法就是建立制度、保護智慧財產權,但現階段,唱片公司只能從「贈品」下手,提高歌迷收藏CD的意願。

SONY BMG華語事業處處長劉天健說,各國都有P2P敗訴的案子,這些違法業者卻能在台灣繼續生存,這全是台灣沒有法規,又沒有立法,造成台灣本來是華語音樂的重鎮,現在這產業卻快要被消滅了。

【2005/06/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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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xt Enormous Wave of Taiwan Cinema 臺灣電影後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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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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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29, 04:32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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