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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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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文章: 22
引用:
作者nsr250
千萬不要啊~因為一但送去那裡等於宣判牠死刑~好不容易才救回牠一條命~
如果送到收容所一但超過十天沒人認養就會安樂死這是動保法規定的
請版主三思~也請各位大大共商對策~



感謝 nsr250大 對小狗的關心,

之前有人跟小的說,
去市立收容所認養的人還不少,所以建議小的可以送小狗去試試看,
可是又有人跟小的說,若送去超過一星期(或十天),沒人認養就會安樂○。。

小的一直以為市立收容所和以往的捕狗大隊不同,
經nsr250大的解說才知道,一樣都會安樂○!
如果是這樣,小的應該不會把小狗送過去了。



只是再過幾天她就要出院了,
不知如何是好。
舊 2005-06-25, 08:51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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