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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i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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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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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ggregate
高中同學在91or92年時,於金門舉槍自盡,因為他性向與一般人不同,個性又太過軟弱...
所以導至當兵不時被欺負,最後還是走上絕路.... 軍方將事件列為意外身亡,同時有另外兩名弟兄,死亡原因我不清楚.... 不知道他在最後是不是對其它人做了復仇的舉動...
會知道他的死因,是他在收假前已於台北家中留下遺書,事後是父母發現....我們因為要開同學會才輾轉而知這件事... 由對方父母親口證實
國殤祭典 (http://www.ettoday.com/2003/09/03/122-1507832.htm)
文中有我同學的名字,縣府好像搞成因公殉職舉辦.... 祭文寫:「三位服役期間不幸公亡」


因公殉職和其他方式死亡的撫卹不同,
一般若不是像開槍殺人後自裁的人, 一般儘量會以公亡方式呈報
舊 2005-06-24, 12:25 A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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