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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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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轉貼,內容僅供參考))
現今科學對抽菸的研究報告指出,人抽菸主要是讓尼古丁進入體內
而「主要是讓尼古丁進入體內」這句話的含意有很多
也可能產生一些嚴重的誤解
可能造成的混淆之一,是一般人會認為這項解釋與
「抽菸者對尼古丁上癮沒有什麼不同」
進一步把問題復雜化,還可能對『成癮』的意義產生誤解

一般人認為,成癮就是單純對藥物產生渴望
必需忍受精神及肉體上的不適,甚至痛苦
直到再次服藥,或是完全戒斷之後,才會停止
我們可以稱為『猴子的成癮』(monkey addiction)
因為我們談的對象好像是猴子,其舉動沒有人的特性可言
我們把藥物X給予某生物,時間久了之後
該生物便對該藥物上了癮,之後該生物的體內
就必需要有一定量的該藥物存在,不然就要受苦

請注意,以上意味著,體內對於成癮的藥物
具有像溫度計一樣的東西。
對抽菸者來說是尼古丁計(nico-stat)用來調節尼古丁
對海洛英使用者則是嗎啡計(morphine-o-stat)
當體內的藥物的濃度降低時,該藥物的量計便啟動
接著是不舒服的感覺,因為必需要服藥了
猴子的成癮只要求把尼古丁貯裝糟裝滿一定的分量
而試圖進行戒斷的癮君子,尼古丁貯裝糟很快就會降到水準以下
(他們便會進入劑量補充階段)
因此,他們的需要與「藥物供應無缺或不足」
之間應該是簡單的方程式
如果上述屬實,那麼戒菸者菸癮復發的傾向
應該不至於受到環境影響才是
但這點正是與抽菸事實不符之處
我們沒理由相信菸癮復發,是因為某此化學時鐘
癮君子會因為聽到一些壞消息,壓力大,或是參加聚會時
而菸隱復發,他們也會享用過一頓美味的晚飯後抽起菸來。

如果猴子成癮的理論成立,那為什麼抽菸者的內在狀況
或外在環境會讓菸癮復發起來了呢?
或許我們可以解釋情緒低落的狀態
(我對尼古丁的需求是固定的,但工作把我壓垮,所以就向菸癮投降了)
但要如何解釋,放鬆或是情緒高昂狀態也是地雷區呢?
再者,根據猴子的成癮,可以假定戒斷症狀,
像容易激動,頭腦不清楚等等,
應該是讓戒菸者重新點起菸來的原因,
但全美這方面專家之一席福曼(Saul Shiffman)
研究了許多癮君子所遭遇的菸癮復發危機,
他指出大多數都是在沒有戒斷症狀下發生的

最後我們來看看尼古丁口香糖所扮演的角色
一般認為尼古丁口香糖可以對付體內的尼古丁計
我們可以希望經由口腔補充尼古丁之後
能去除戒斷症狀,在夠高的劑量下
尼古丁口香糖確實能降低像容易激動
焦慮,及注意力不集中等大部份症狀
但有一項症狀卻堅持不去
好像是故意嘲笑尼古丁口香糖的良好記錄似的
這個口香糖趕不走的,就是想抽菸的衝動
如果猴子成癮的理論是正確的
那麼這個衝動不是所有戒斷症狀加起來的總和嗎?
如果這些症狀都被尼古丁口香糖消滅了
那還留著不走的東西又是什麼呢?

我們對於菸癮的了解,沒能告訴我們
為什麼有人明知,有很大的機會提早進棺材
卻還要故犯,抽菸確實有猴子成癮的部份
這一點稱為『肉體上的依賴』(physical dependence)較好
但那不是抽菸的全部,
而把抽菸習性視為單純藥理的過程,這一點本身就有偏差
而猴子成癮論還有更大的錯誤
他把化學的習慣看成鞭子,而不管獎賞
該理論認為,因為癮君子在肉體上會受到懲罰
因此他們又繼續抽下去

我們有理由相信,菸不只幫抽菸者做了事
同時也讓抽菸都做了改變,這種雙重性質,
存在於所有讓人成癮的藥物,但菸比較難看的出。
以古柯鹼或酒精為例,我們不難體認這些藥物帶來的明顯報償
讓使用者『興奮』,而抽菸不容易看出有相同的特性
要知道,有些藥物會讓人產生需求,但不一定會造成愉悅
可以讓人獲得滿足,但不會產生俗稱的『快感』
除了菸之外,多數的成癮藥物,使用後都有明顯的愉快成份
但是得到快感不過是其報償作用之一罷了
產生溫和的刺激或是鎮定是其二
尼古丁就有這種作用,也是它有吸引力的諸多原因

對於酒精,一杯黃湯下肚就有舒坦人心的報償
難道沒有其它類似,只為這種微妙作用而服用嗎?
多數人觀念,藥物的作用愈強烈,吸引力愈大
我們假定,任何人用了海洛英,都會想要一直用下去
但那並不是事實,根據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院的寧菲爾德
(Jack Henningfield)所言,
「如果從街上隨便挑50個人來做海洛英實驗
給他們施用幾次之後,大多數人都會感覺不舒服,
他們也不會喜歡」
因此重點是不在使用者有沒有被藥物轟的七葷八素
而是使用者有沒有發現藥物的用處,像是放鬆、 保持警醒
對工作有利,產生想像力,還有也可能是快樂的過了頭

如果有人發現一種輕度的藥物對他有效,而長期使用
然後有一天他無法再取得該藥物,那在「戒斷」的過程中
可能會有肉體依賴的成份『身體不舒服的狀態』

但難道不可能有一些別的,不那麼奇特的,
但卻有特殊重要意義的東西?
難道這些人不可能只是懷念那種他們需要時,
隨手可得的溫和鎮定劑嗎?

在緬因州海邊長大的人,搬到堪薩斯州可能會懷念海洋
這種思念大到一個程度,很可能使他會決定搬回緬因州
既使他在堪薩斯州有更好的工作,
我們不能說這個人對海洋『上了癮』
除非這個詞失去了它的本意

但是這個人對海洋的依戀,讓他起而行
並且在某方面,違反了最大利益
菸顯然有類似的情形,當不能再獲得這些藥物的效用時
便若有所失,根據這種講法,藥物的使用與生活上的物事
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但世俗觀念卻把前者打入黑暗的地下世界

如果說,對溫和鎮定劑產生懷念是可能的
那麼對鎮定劑有關的事物產生懷念,難道就不可能?
比如說:手上拿根菸,每天早上抽一包的癮君子
一星期要拿140根的菸,而且是在特定時間
許多固定場合,像是用餐過後,工作時打報告及解字謎時
字謎解了一半時撥弄一下手上的菸
與變換一下坐姿,不同樣都是反射動作嗎?

現談這個目的何在?先從停止抽菸會有肉體的懲罰
談抽菸的理由,接著加上抽菸是為了得到藥理上的報償
再來是個人情緒對於藥理作用的懷念
最後談到對抽菸相關行為的懷念,那與藥理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這些都是抽菸的動機,那把菸吸入肺這種簡單、沒意義的動作
就可以恢復他的原貌,這是一項根深地固,復雜無比的習慣
在研究為什麼會抽菸這個問題時,
將看到成癮與依戀,藥理與行為,人格,文化彼此息息相關
就好像看到貓追自已尾巴打轉一樣

有人主張,人抽菸主要是希望尼古丁進到身體內
這點是對的,不單因為尼古丁具有直接作用
還因為有一些間接效應,前面提到的抽菸的四個理由
1.因抽菸得到報償 2.因為不抽菸得到懲罰
這些明顯的都是藥理作用,但另外兩個呢?
雖然懷念溫和的鎮定劑,不算藥理的依賴
但也屬於藥理的作用,第四個是對抽菸行為產生了習慣
舊 2005-06-23, 07:37 AM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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