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oki_rin
你在逃避什麼??張大你的眼睛看清楚別人文章好嗎
請問你所謂的"合法守規則的吸煙者",當他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醫時,健保需不需要支付???
抽煙者在家抽在禁菸區抽,在公共場所卯起來抽,這先不管,我只想問你
"現在吸煙者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診,健保是不是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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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需要給付又如何?"合法守規距的吸煙者",當他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醫時,健保憑什麼不付?他可是照規定交健保費了呀
照你這樣說的話,那我吃了蔬果上的農藥殘留而得病,健保要不要付?
我要是自殺被送到醫院,醫生要不要醫?
我每天大魚大肉害我得了高血壓心臟病,健保該不該付?
你到是跟我說說,我自殺是我自作自受,醫生醫我要耗用掉健保費,他該不該醫?
我吃了疏果上的農藥殘留而得病,健保要不要付?這該不該當成禁止蔬果的理由?
我每天大魚大肉害我得高血壓,造成健保負擔,我自已自作自受害得加重健保的負擔
健保該不該付?
如果說因為這樣會加重建保費的負擔,這樣的考量還算合理,
但這不能當成禁菸的理由,這不是沒辨法解決的,很多醫療上的項目,
都不在健保的範圍內,比如說整型,
所以可以把肺與呼吸道病變的項目,排除在健保範圍外,
但這樣的話就有另一個盲點,就是這些疾病未必就一定會菸害造成的。
比較理想的方式是從菸商那裡抽重稅,再把費用用來補貼健保的費用,
這是比較溫合而不激進的做法,總比全面禁菸好多了。
搞清楚抽菸的人不是二等公民!
引用:
既然你"相信"請為你的"相信"提出證據來
你當然一直都沒有用硬凹這樣的字句,因為你一直都在實行硬凹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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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凹的是你!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有那一個醫生,那一個科學家,敢保證會對他人產生病變的,有還是沒有?
別人在他家抽菸,對你產生的傷害,可能比你身邊一直存在的細菌還要低咧
搞清楚呀!菸害與車廢氣,一個屬於菸害防治法,一個屬於空氣污染防治法,兩者是完全不同類別的法。
菸害防治法並沒有在空氣污染防治法的範圍底下,為什麼?
因為菸害是非擴散性污染,車廢氣是擴散性污染,不同的污染方式有不同的處置方法,
非擴散污染只要把污染隔離,對人產生的傷害就會降低到微量,不必在意,法律也不會承認的程度,
就好像疏果上的農藥殘留一樣,這是在安全劑量範圍內的。既然是安全劑量的標準之下,
這樣的傷害就可以被視為零。加害者無需負責
有沒有發現到你的錯在那裡?你的錯就是在於把菸害污染跟車廢氣污染相提並論,
但實際上兩者的污染特性是不一樣的。你要硬把菸害的污染,
從非擴散性污染提高等級到跟車廢氣相同的擴散性污染,
那當然其它人會質疑為什麼車廢氣不禁,因為是有人硬凹在先的呀。
既然你要無視在家抽菸的傷害是微量接近零的事實,把菸害放在空氣污染的等級來談,
其它人會質疑為什麼車子不禁,那也很合理呀。
你前面提過的,在家抽菸會對人產生傷害,既使是微量傷害,既使法律不承認傷害,但實際上還是有傷害
而且蔬果上的農藥殘留要完全避免,可以吃無農藥的有機蔬果,但二手菸的微量傷害無法避免
關於這一點,我的回答是,憲法給你避免傷害的自由,就好像憲法給我討老婆的自由一樣
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我擁有這樣的自由,就好像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你避免傷害的自由
但是我要如何去討老婆,那是我自已要努力的事
我討不到老婆是我自已的問題,政府給我討老婆的權利
不代表政府有義務為了我討不到老婆而負責,
或是政府因為我討不到老婆而去侵害別人的權益
同理可證,你無法避免『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那是你自已的問題
實際上要避免是做的到的,比如說你可蓋一個無塵室,或是學太空人穿太空衣
就可以達到你的要求,至於說你實際上要用什麼方法辨到
穿太空衣來避免『法律不承認』的微量傷害
這是你自已要克服與解決的問題,政府沒有義務為了
你做不到『避免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而去侵害他人的權益
同樣是二手菸,會隨場合的不同,所產生的結果就會不同
今天我在外****會被警察抓,但我在家裸體誰來管?
原因就在於所在場合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呀。
今天你可以說菸的有害物質會隨時存在空氣之中
但你卻忽略了菸會隨著空間與時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傷害程度
這是事實,不管是醫學報告,肉眼所見都是事實。
這是法律認為在家抽菸的傷害,是微量的原因。
就好像我看你不爽,所受到的微量精神傷害
我能不能要求你負責?雖然這樣的微量傷害法律不可能承認
但不能否認他還是有傷害,我能不能要求禁止你出現在我眼前?
以避免你對我的微量精神傷害?
你對我的『微量精神傷害』,跟我『限制你的自由』
那一個損失的社會利益比較大?你到底懂不懂得,什麼叫做『無限上綱』?
憲法給你避免傷害的自由,不是給你這個自私自利的人拿來無限上綱用的。
或許你會質疑公共場所的二手菸,這我想應該不必提醒你吧
法律承認公共場所的二手菸造成的傷害,加害者要負責
所以抽菸者不可以用『我有抽菸的自由』這樣的理由
在公共場所抽菸,因為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而法律認定在『公共場所抽菸的自由』,與在『公共場所聞到菸味的傷害』
兩相比較後者損失的社會利益比較大
所以認定在公共場所抽菸的自由,違反社會利益
引用:
口口聲聲要別人拿出證據,但別人要求舉證就是"不需要數據"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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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不需要證據,請回答為什麼沒有一個國家全面禁菸?
事實放在眼前,因為全面禁菸會損及社會利益。
口口聲聲說全面禁菸會國家有利益,那為什麼沒有一個國家敢禁?為什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