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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864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aoki_rin
你在逃避什麼??張大你的眼睛看清楚別人文章好嗎

請問你所謂的"合法守規則的吸煙者",當他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醫時,健保需不需要支付???
抽煙者在家抽在禁菸區抽,在公共場所卯起來抽,這先不管,我只想問你
"現在吸煙者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診,健保是不是需要支付?"

健保需要給付又如何?"合法守規距的吸煙者",當他因為吸煙導致的疾病就醫時,健保憑什麼不付?他可是照規定交健保費了呀
照你這樣說的話,那我吃了蔬果上的農藥殘留而得病,健保要不要付?
我要是自殺被送到醫院,醫生要不要醫?
我每天大魚大肉害我得了高血壓心臟病,健保該不該付?
你到是跟我說說,我自殺是我自作自受,醫生醫我要耗用掉健保費,他該不該醫?
我吃了疏果上的農藥殘留而得病,健保要不要付?這該不該當成禁止蔬果的理由?
我每天大魚大肉害我得高血壓,造成健保負擔,我自已自作自受害得加重健保的負擔
健保該不該付? 

如果說因為這樣會加重建保費的負擔,這樣的考量還算合理,
但這不能當成禁菸的理由,這不是沒辨法解決的,很多醫療上的項目,
都不在健保的範圍內,比如說整型,
所以可以把肺與呼吸道病變的項目,排除在健保範圍外,
但這樣的話就有另一個盲點,就是這些疾病未必就一定會菸害造成的。
比較理想的方式是從菸商那裡抽重稅,再把費用用來補貼健保的費用,
這是比較溫合而不激進的做法,總比全面禁菸好多了。
搞清楚抽菸的人不是二等公民!

引用:
既然你"相信"請為你的"相信"提出證據來

你當然一直都沒有用硬凹這樣的字句,因為你一直都在實行硬凹的事實

硬凹的是你!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有那一個醫生,那一個科學家,敢保證會對他人產生病變的,有還是沒有?
別人在他家抽菸,對你產生的傷害,可能比你身邊一直存在的細菌還要低咧
搞清楚呀!菸害與車廢氣,一個屬於菸害防治法,一個屬於空氣污染防治法,兩者是完全不同類別的法。
菸害防治法並沒有在空氣污染防治法的範圍底下,為什麼?

因為菸害是非擴散性污染,車廢氣是擴散性污染,不同的污染方式有不同的處置方法,
非擴散污染只要把污染隔離,對人產生的傷害就會降低到微量,不必在意,法律也不會承認的程度,
就好像疏果上的農藥殘留一樣,這是在安全劑量範圍內的。既然是安全劑量的標準之下,
這樣的傷害就可以被視為零。加害者無需負責

有沒有發現到你的錯在那裡?你的錯就是在於把菸害污染跟車廢氣污染相提並論,
但實際上兩者的污染特性是不一樣的。你要硬把菸害的污染,
從非擴散性污染提高等級到跟車廢氣相同的擴散性污染,
那當然其它人會質疑為什麼車廢氣不禁,因為是有人硬凹在先的呀。
既然你要無視在家抽菸的傷害是微量接近零的事實,把菸害放在空氣污染的等級來談,
其它人會質疑為什麼車子不禁,那也很合理呀。

你前面提過的,在家抽菸會對人產生傷害,既使是微量傷害,既使法律不承認傷害,但實際上還是有傷害
而且蔬果上的農藥殘留要完全避免,可以吃無農藥的有機蔬果,但二手菸的微量傷害無法避免
關於這一點,我的回答是,憲法給你避免傷害的自由,就好像憲法給我討老婆的自由一樣
沒有任何人可以剝奪我擁有這樣的自由,就好像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你避免傷害的自由

但是我要如何去討老婆,那是我自已要努力的事
我討不到老婆是我自已的問題,政府給我討老婆的權利
不代表政府有義務為了我討不到老婆而負責,
或是政府因為我討不到老婆而去侵害別人的權益
同理可證,你無法避免『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那是你自已的問題
實際上要避免是做的到的,比如說你可蓋一個無塵室,或是學太空人穿太空衣
就可以達到你的要求,至於說你實際上要用什麼方法辨到
穿太空衣來避免『法律不承認』的微量傷害
這是你自已要克服與解決的問題,政府沒有義務為了
你做不到『避免在家抽菸的微量傷害』,而去侵害他人的權益

同樣是二手菸,會隨場合的不同,所產生的結果就會不同
今天我在外****會被警察抓,但我在家裸體誰來管?
原因就在於所在場合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呀。
今天你可以說菸的有害物質會隨時存在空氣之中
但你卻忽略了菸會隨著空間與時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傷害程度
這是事實,不管是醫學報告,肉眼所見都是事實。
這是法律認為在家抽菸的傷害,是微量的原因。

就好像我看你不爽,所受到的微量精神傷害
我能不能要求你負責?雖然這樣的微量傷害法律不可能承認
但不能否認他還是有傷害,我能不能要求禁止你出現在我眼前?
以避免你對我的微量精神傷害?

你對我的『微量精神傷害』,跟我『限制你的自由』
那一個損失的社會利益比較大?你到底懂不懂得,什麼叫做『無限上綱』?
憲法給你避免傷害的自由,不是給你這個自私自利的人拿來無限上綱用的。

或許你會質疑公共場所的二手菸,這我想應該不必提醒你吧
法律承認公共場所的二手菸造成的傷害,加害者要負責
所以抽菸者不可以用『我有抽菸的自由』這樣的理由
在公共場所抽菸,因為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而法律認定在『公共場所抽菸的自由』,與在『公共場所聞到菸味的傷害』
兩相比較後者損失的社會利益比較大
所以認定在公共場所抽菸的自由,違反社會利益


引用:
口口聲聲要別人拿出證據,但別人要求舉證就是"不需要數據" 好樣的

本來就不需要證據,請回答為什麼沒有一個國家全面禁菸?
事實放在眼前,因為全面禁菸會損及社會利益。
口口聲聲說全面禁菸會國家有利益,那為什麼沒有一個國家敢禁?為什麼呀!
舊 2005-06-22, 07:28 PM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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