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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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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NG7 2PG, UK
文章: 2
引用:
作者herry_jo
樓主文改掉了
^^^ 我沒有啊??
基本上再女友面前還是保持點風度~較好


不論是 自己騎 或是載 女友 或是 朋友
都是以安全為主要考量
不是嗎??

利用午休時間 找到了
各位自稱為台客的的注意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www.vghtpe.gov.tw/~ga/affair06-1.htm

第四十一條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第九十二條汽車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 看來我按1 sec的喇叭 確實違規了....
>>>> 唸書不透徹 錯怪別人 ... sorry

BUT ...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或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己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

看來兩肇皆違法...怎麼定奪 ???
舊 2005-06-21, 02:14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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