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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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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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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rc
我只是想問
當我騎在非路旁的第二道慢車道
汽車出巷不減速並直接切入該車道
當時騎速40-50 KM/H
我鳴喇叭示警1 sec
自認並非 危險駕駛 算 "正當防衛"
我卻被載友人視為台客
也被有人說 我鳴喇吧 條件不合法
所以 我想請問 鳴喇叭 的 法律規定
所以 請教板上的 前輩 相關規定
非唸法的 總覺得 被欺負
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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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念法的
我依我常識判斷
鳴喇叭只是警示他吧
反正我覺得能沒有事是最好吧
姑且不論醫藥費,誰錯誰對問題
先被撞感覺就差了
用錢能彌補什麼
更何況是載馬子的時候
而且警察最討厭處理交通事故了
都嘛叫你私下解決比較快
講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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