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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文章: 4,241
感覺是被利用了,交往多久了?
如果當初((有說))要((送它))或幫它出錢買給它的話,如果它不還是很難拿回來的(算是贈與),自己去跑去拆又犯法,如果是我的話1000~2000是OK啦,壹~兩萬我可會要它自己出,如果有推倒過的話就算是.........爽快費用吧
舊 2005-06-20, 03:0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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