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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u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6
引用:
作者Pinghan
這顆硬碟不是小強 ... 樓主才是小強 ^^


該怎麼說呢,
今天,如果我們將小強定義為一種侮辱性的字眼,
那麼,我所做的就是一時心血來潮下買下了我不想要的商品,
姑且不論商品本身的實際價值,
我所做的,完全是我個人的事情,
稱我的硬碟為小強,
是我對於個人財產的評價,
我對於我的個人財產有完全處置的權利,
要摧毀都可以了何況是負面評價,
而您所做的,
我們將小強定義為一種侮辱性的字眼的前提上,
已經明確構成了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的行為(雖然因罪行輕微而不至於被起訴),
今天您可以做的是例如"不做功課亂買活該"等等諷刺性或攻擊性語言(這樣其實殺傷力好像大一點),
這樣一來我完全尊重您的言論自由,
然而言論的自由絕非侮辱他人的權利,
這一點還請您三思,
至於之前我對於Xforce的回文,
其實也犯了同樣的錯誤,
畢竟他再怎樣侮辱我,
我還是沒有侮辱他的權利,
因為對此感到抱歉,
對於他後續的批評我也就默默接受,
但是您的這樣的行為,
我想有些事還是說清楚的好,
雖然在網路上罵小強簡直是不值一提,
更加不堪的語言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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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可欲則思知足以自戒,將有所作則思知止以安人;
念高危則思謙沖而自牧,懼滿溢則思江海而下百川;
樂盤遊則思三驅以為度,恐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
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想讒邪則思正身以黜惡。
舊 2005-06-17, 05:28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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