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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樓主所言不虛,小弟則要為消費者申訴了.
主題是廠商先行違約,一.7日換貨改為8日也就罷了,但應主動告知或通知,以召誠信.二.換貨已然有註明顆粒的廠牌,業已確定可換,也就是達成契約手續,非人力無法抗拒的情況下,都該以書面上的文字為準,若是真得有困難,也應提早通知尋求消費者諒解,因為基本上廠商無論在哪個環節上有錯誤,都該及時的改正.並且尋求諒解.
至於態度或情緒是另一個問題,廠商和消費者都該自我把持分寸.因不在現場很難客觀評論.
若是下次要進記憶體,我想我不會考慮宇瞻的了.就算是它用的顆粒再好,我想還是有別家可選擇.以上是小弟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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