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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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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說法
應該是雇主"另外再負擔"員工薪水的百分之六當退休金才對.
也就是這百分之六是雇主要多出來額外的開銷
可是我公司的老闆是說從我們的薪水扣耶(等於這百分之六是自己出)
他也講了一句話
"台灣那麼多公司.如果是要公司另外負擔員工薪水百分之六當退休金.
有多少公司付的出來?員工越多這筆錢負擔就越大"
想想也蠻有道理....新制上路等於公司馬上就多了這些退休金開銷..
不知道大家的公司都是怎麼辦理的...
不關心一下好像不行.畢竟跟自己息息相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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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紀末救世主傳說
『レяソ墓標ズ名ゾゆヘセ!!死エスヘタ𨧻ゆソ荒野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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