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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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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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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要員工自行負擔6%,可以向勞委會檢舉!

只要未來五年內沒辦法達到退休的最低要求(年滿55於同一公司任職滿15年)的,基本上選新制會比較有保障.

以舊制來說,雇主提撥的是退休準備金,以現今的狀況來說,幾乎沒有雇主在提撥,就算雇主有提撥,錢也是放在公司的帳戶裡,屬於公司的資產,因為你未必領得到;而新制是強制雇主每月提撥薪資6%到勞工個人退休帳戶內,屬於勞工本人的資產,不會隨著與雇主勞動契約的解除而失效,這是最大且最重要的差異.

台灣企業的平均壽命是12~13年,除非你很確定你公司不會倒,或是在你達到退休標準前都不會倒,不然選擇舊制的風險其實相當高,更遑論有些不肖的雇主於勞工即將退休之時,百般刁難,讓勞工自行離職,避免支付從未提撥的退休準備金,所以要選擇舊制,可是要想清楚!

另外,新制勞工可以再自行選擇提撥6%到個人的退休帳戶,政府會將此勞退基金從事投資,政府保證退休帳戶的最低利率為2%(即使投資績效不好),若投資績效良好,高於2%,則當年的利率會高於2%,而且退休帳戶的利得是免稅的,不用擔心再被課稅,所以建議每月薪資運用有餘裕的人,可以自己再提撥6%,未來才多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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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16, 09:3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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