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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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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pc
順便借用這個討論串問一下有關於帶寵物回台灣的相關規定。是這樣的,
我表姊在美國有養一隻貓咪,她最近因為被資遣,而且跟表姊夫處得不好,離婚看來是在所難免,
很可能要考慮回台灣定居工作。不過她最傷腦筋的還是她領養的那隻貓咪了,
最主要是這隻貓咪幾乎沒離家過,如果真的決定要回台灣,那麼寵物要怎麼帶回台灣??
總不能就這樣丟給其他人養吧??感覺這樣很不負責任.......不曉得有沒有人有類似的經驗的??


尋找了一下網路 意外的找到這篇 寫得挺有趣的
網路追追追/熊貓也算一個機位?

其中一段:
林巧琬表示,想帶寵物上飛機,一定要在訂位時事前告知,而且必須提早到機場辦理Check in、過海關,因為帶著寵物通常要多花一點時間過關。此外,如果想帶寵物進入其他國家,通常必須要有入境前10天以內開具的健康證明、入境前30天到1年之內打過狂犬病預防注射的證明等等,依各國規定不同,出發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並遵守規定,免得到時空姐還得留在機場幫忙照顧寵物。

所以問航空公司 應該能給你答案吧

有關寵物入境之流程為
※ 經核准輸入非疫區之犬、貓

犬貓輸入我國之規定及程序: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狂犬病非疫區國家為:日本、英國、瑞典、冰島、澳洲、紐西蘭及我國。

二、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八八)農防字第八八五六五0二0號函:為防杜國外亨德拉病毒(Hendra virus)及立百病毒(Nipah virus)侵入,危害國內人畜安全,自即日起暫停自澳洲輸入馬、豬、犬、貓等動物及自馬來西亞、新加坡輸入犬貓。

三、欲經由中正國際機場輸入犬貓者,畜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稱申請人),應於起運前二星期,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分局提出申請,核准後始得輸入:
 (一)申請書一份,註明預定輸入日期、申請人及國內聯絡人姓名、地址、電話等。
 (二)輸出國獸醫師簽發之健康證明書(請以英文填寫或加註英文)影本,需註明:
   1.犬貓之品種、性別、年齡(或出生年月日)、毛色、特徵及輸出國之獸醫師簽字。
   2. 狂犬病預防注射日期及使用疫苗種類(狂犬病預防注射有效期間係指疫苗注射後超過三十天至一年以內者)。
 (三)犬貓全身彩色相片4×6吋一式四張。
 (四)申請人護照或身分證影本。
注意:
  1. 以上文件不符或狂犬病預防注射未在有效期間者,不受理申請。
  2. 輸出國獸醫師簽發之健康證明書請以英文填寫或加註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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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16, 02:40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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