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弟的困擾.,可否請有經驗的大大給點意見,請聽小弟徐徐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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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逢畢業時期,小弟在外租的房子也即將到期了!!
當時簽約內容租期是從93年8月16日~94年8月16日...
記得房東在簽約時有說過,這個日期是暫定的,到時候要解約時再談即可!!
現在我們也要畢業了,在今年5月16日繳交房租時有先行告知將住至6月16日!!
(房東都會提前在15日告知隔日收房租時間,好讓我們在家等他)
當天房東亦有拜託我們幫他找新的房客,小弟基於道德立場(而且房東也很友善,對於
房子有任何問題都馬上處理,嚴格來說是個很好的房東),因此也幫他找了新的學弟續租!!
現在已經是6月15日了,嚴格來說明天應該是將房子繳還房東,
並帶領學弟與房東見面、簽約等事項!!
但是自6月初起,小弟卻與房東斷了訊息

...
撥打房東手機號碼 無人回應!! 打至房東府上,白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