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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弟發過不少我被學承補習班凹了24萬,可是沒上過課程只退6萬的事情,在5月20日我依照各位大大的關心,將此案件申訴了,本來想說沒消息,想放棄了,竟然在昨天晚上的時候來了一個台北市政府法規機構來的一封信,說已經把我申訴的內容列在人民申訴事項,並要我依照人名條例第30調將處理結果報告給他們,意思是,要我自己去和補習班調解嗎??
補習班應該也會收到跟我一樣的東西吧??
或是他說可以將此案全權交給政府那邊包辦進行調解,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當初有想過如果到時後發展的要上法院,我只是個小小的窮苦青少年,告的贏人家全台規模的大補習班嗎??
希望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幫我分析此問題,感激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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