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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 這種法官....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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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j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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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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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在死刑數量減少的情況下
就有必要題高無期的時限
並且提高假釋門檻
在台灣20年隨便弄一弄真得7年8年就可以出獄了
這樣的無期徒刑一點意義也沒有
而且犯的罪可以累計並且超過20年
那才不會2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壞事繼續幹
2005-06-12, 08:05 PM #
16
ggj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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