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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瞻那位小弟如果有邪神阿岩兄的社會經驗和處理事務的方法,也許這糾紛也不會造成也說不定。這兩位可能都是社會歷練不足,對於事務的處理待度不同,對同一件事的看法和態度不同造成分歧。
以我個人的對這件事分析,店家有明顯的缺失理應道歉。雖然消費者的情緒管理出了問題,服務人員應設法改善雙方關係與流程缺失,以避免同樣的情形再次出現。樓主申請要求指定的商品貨物,也填寫了申報維修單據料號,也給予該客服或是業務廠商合理的處理工作天的時間,姑且不論其雙方當時的心情為何,貨物與實際情況有了出入,該店家應給予消費者一個合理的解釋甚至於是賠償。如果合約到期都不能兌現的話,那我們還要合約幹嘛?!
假設計程車司機賴以維生的車子送去維修,到了該廠承諾的維修交車當日,該廠卻說沒有備料可修或是調度困難,提出其它方案例如在買一台新車等。該員消費者本身若是沒有情緒的人的話,接受了該維修場提案再待料等維修的話,這段期間的損失應該是由消費者自行吸收嗎?!或是有更合理達到雙贏的解決方式呢?!一般來說都是消費者為了不把事態或是後續情況弄的更糟自認倒楣居多吧∼
雖說上述的舉例不切合本案例,但小弟不禁會想社會上類似情況不勝枚舉,社會經歷只能幫助我們順利解決生活壓力和人情留一線等人脈因素,對於實際情況並不會有太大的幫助。相對於下一位消費者碰上了同樣的問題,反而是消費者要自認為自己社會經歷與情緒處理能力不足的關係,沒辦法處理這樣的狀況才是有問題的。
這一點我就會想想自己什麼時後開始已經對於這個社會抱著得過且過的心態了呢?!前輩教我們無法改變環境的時候自己就要去適應環境,這樣的說法看起來一點也沒錯,不過在錯誤的環境下也要去適應環境嗎?若小弟是該客服人員,見到業務與客戶發生口角糾紛,雖然自知是自己可能有缺失在先,但礙於與該業務有職務往來,與日後好相見的情形之下,安外後壤內的做法可能是優先選擇。現在的我也是會選這一項,問我為什麼?簡單啊!你不用吃飯嗎?貸款不用繳嗎?
但這樣的做法對該公司則是傷害到商譽,該員工的態度視同該公司的態度。不然怎麼會有助理犯錯主管道歉的事情呢?!這件事給我的感覺是該公司對於員工的教育訓練不夠,制度管理或說是廠務維修流程有缺失,顯現出台灣一般企業型態普遍存在的問題。用人但卻不用心,人才是公司的最大資產,產品卻不是。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或許很多人也許不認同我的看法,正是因為我們不是同一個人的關係。
所以看法或見解有出入是很正常的事情,也請不要先帶有有色眼鏡解讀,本人並不是針對任何人有意見作文章,只是對這件事情提出個人看法而已。至於該公司是否能將危機化為轉機,則是考驗該公司的智慧了!有的時候好的危機處理反而能增加該公司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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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單 就 是 生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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