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腳尾飯影帶 法界:將涉妨害名譽等官司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台北市議員王育誠公布影帶、爆料「腳尾飯」風波後,刑事局今天查獲影帶中騎乘機車的許姓男子,許某坦承影帶內容是一齣「模擬劇」,他所騎乘的贓車,也是由「某議員助理」提供;法界人士指出,市議員陣營此舉有妨害名譽之嫌,而小吃商家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議員賠償。
此外,由於市議員陣營明知是贓車,卻依然將贓物機車交給許某騎乘,將再吃上刑法「贓物罪」官司。
法界人士指出,議員公布的錄影帶內容中,出現許某將蒐集來的「腳尾飯」拿至一家經營赤肉羹的小吃店前,若造成該家店營業損失,店家可對發布不實消息的議員陣營提出刑法「妨害名譽」的告訴。
至於其他連帶生意受影響的小吃業者,則可對議員陣營提起民事的侵權賠償,由法院審理決定侵權一方應賠償的金額;民法第184條規定,無論出於故意或者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台北地檢署表示,全案發生後,檢方已主動了解相關案情,並主動追查是否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情事,此外,有關贓物罪及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檢方將根據刑事局移送的卷證加以釐清。
【2005/06/08 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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