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寫的...有意見歡迎討論
「學生的樣子」是怎麼定出來的呢?什麼是學生的樣子?
髮禁有必要嗎?好吧,如果說為了方便管理,規定要穿制服...但是和髮禁有什麼關係?什麼叫做「學生的樣子」?今天一個學生好好的到學校去,他要弄光頭、西裝頭、抓頭髮、留長髮...有什麼問題?一個學生的髮型和他「有沒有學生的樣子」有什麼關係?
如果說髮禁是為了「美觀、大方、整齊」,那誰說剪成規定的髮型就是「美觀、大方、整齊」了?一個頭髮美不美觀、整不整齊、大不大方,學生不知道嗎,美不美是規定出來的嗎?而且,不管有沒有髮型有沒有大方...和別人有關係嗎,他有外露生殖器性騷擾別人嗎,髮型再跨張,會傷到別人嗎,不會吧。
好吧,制服要穿,那襪子又怎麼了,難道換一雙襪子,就認不出哪個學校的學生了?穿制服已經很莫名其妙了,連襪子、鞋子都要規定,鞋子又惹到你們了嗎?如果說開放鞋禁會讓學生互相比較...那請問一下,一堆的大考小考模擬考...外加班排名、全校排名,就不會讓學生互相比較了?如果這樣,那要不要統一訂做眼鏡,讓有戴眼鏡的學生使用,統一製作腳踏車,給學生使用,然後統一大家的成績,通通考100分,通通第一名,或者...統一製作面具,學生上學通通戴面具,那這樣多美觀、多整齊、多大方,多有學生的樣子啊。
規定早就不存在了,只是有醬缸人還拼命泡在裡面,不肯出來。他自己不肯出來,還想把別人拖下去。
髮禁開放的程度?
我覺得髮禁這個問題很奇怪,好像在討論「打小力一點算不算體罰、罰站五分鐘算不算體罰?」,還有的老師會說「我沒有體罰他啊,我只是要他中午站著反省而已」...。
那我問那些老師,被腳踏車撞到算不算車禍?被機車撞到算不算車禍?被車子撞到算不算車禍?自己撞到車子和被車子撞到哪一個是車禍?
我覺得,髮禁是根本不應該存在的東西,國高中的髮禁根本就是一個笑話,甚至最初有髮禁的目的都忘了,只知道沿用下來,毫無改進。台鹽都賣起保養品了,鐵路局的便當都變好吃了,學校的那些教書的再幹嘛。
既然是不應該存在的東西,那麼就應該直接刪掉了,哪還有開放到什麼程度的問題。只是那些人根本無法接受「大家都長得不一樣」的事實,也無法接受別人打扮的不一樣。(說真的,我們的教育一直在壓制學生的創造力)
譬如寫作文,表示很急一定要用「急得向熱鍋上的螞蟻」,如果有自己寫出新的句子,哪肯定是扣分了。所以我看以前國小的校刊...,怎麼每篇都寫的一樣啊,千篇一律的東西,只是名字不同而以,他們可能認為這樣「舒舒服服、乾乾淨淨的,好美啊」。
所以我認為,根本就沒有禁不禁的問題,除非有人在頭髮上綁了刀片,像人間凶器一樣趴趴走,或是在頭上抹了大便,蛆啊、蒼蠅啊到處都是,不然根本不用管頭髮要怎樣吧。
但是說歸說,還是不可能完全開放的,就算我當校長下令髮禁廢止,還是會有老師擅自作主,訂出奇怪的規定,什麼馬尾的位置啦、髮圈的顏色啦...。
所以,我希望髮禁根本沒有,而且本來就不應該有。但是,我看了各位的留言後,整理出學校可能的底線:
1. 不燙不染可以抓頭髮
2. 男生不能到領子
3. 女生過肩要綁起來
應該就是這樣吧。我想有些老師看到男生頭髮不是平頭,女生頭髮過耳就會抓狂了,不過我想以上三點,是大部分學校都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