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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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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939
引用:
作者8632271
視差的法令似乎都不固定說法ㄟ,我本身視差350,也是乙等體味,退伍了。我朋友視差550,替代役。我記得那時視差400以上是替代役吧

弱視不一定都有散光,我就沒散光,右眼600、左眼250


現今的標準
視差超過400度=>替代役甲等,服替代役(69年次以前可服12天補充兵)
視差超過500度=>替代役乙等,服12天補充兵
舊 2005-06-07, 12:1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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