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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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77819
請問一下 這樣做不是也能縮小國民的貧福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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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要的回答:不能
因為課不到稅的一樣是課不到.
或是說因為VAT是可以轉嫁之稅賦(由生產者或勞務提供者轉至消費者)
[A.富人未必會在台灣境內消費
B.富人如規避較高額的所得稅時.消費稅是九牛一毛]
並沒有提供類似所得稅的租稅公平效果.花多少實課多少.
儲蓄是否再次成長即成了是否消弭貧富不均的實質指標.
[亦即橋本現象之濫觴.消費稅增加結果
將消費的所得重分配效果減低或消除.
因消費等於變相被懲罰.大眾紛至沓來踴躍儲蓄.
導致最後發生日本政府發消費券強迫人民消費的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