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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嘉義-高雄
文章: 375
引用:
作者tonyX
進口商是輸入,消費者是購買


所以我才覺得不管消費者知不知情,去買盜版,就單純是一個消費的動作,它是買來自已用的,而輸入應該是放在販賣的前提下才能成立,也才會被抓,才有刑罰,把消費者的買當成輸入來看是不太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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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6-06, 03:1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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