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王育誠是市議員吧,不是立委。
不過整件事我是看TVBS的,一開始我以為是新聞媒體自己去挖出來的,結果原來是王提供的畫面,但是當初報導時卻完全沒有提到。
而且記者不是有去找到那家賣肉羹飯的嗎?還跟老闆秀拍攝畫面對質,那現在是怎樣,完全沒證據是嗎,那麼當初記者大義凜然的質問老闆,一副老闆你就是撒謊的模樣,是不是也該道歉?還一直告訴上門的客人說這家店是賣死人飯的,影響人家的生意,是不是也應該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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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回錯了,真糟糕,謝謝提醒,已更正
不過想要媒體賠錢更不可能吧,她們連道歉負責都做不到了,想想國外說錯話、用錯資料都是要一鞠躬下台的,台灣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