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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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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683
這種理由不算是理由吧
如果已經私下交易要賣給另外一位,也應該要在你結標之前,在網頁上註名才對吧(再修改直購價的十後順便註名已有人訂購,或者是只賣給誰這類的話)
而且他修改直購價之後,你應該也是在第一時間得標沒錯吧
不過我不是當事人,祇是看到你簡單敘述的內容而已,當然該怎麼作決定權在你
     
      
舊 2005-06-04, 09:24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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