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gular Member
|
引用:
|
作者acky
棒球規則
六•○六
(C)打者踏出打擊區外,或是以其他動作妨礙捕手守備時,打者出局,壘上跑者要回到原來壘上,但如果妨礙的同時,捕手也把球傳出而告成壘上跑者出局時,「妨礙」不成立,只判跑者出局,打者沒有出局,壘上其他的跑者,按比賽進行狀況處理。
照字面上來看是踏出打擊區外就算妨礙守備..
但要是補手球出手打者的腳才踏到地呢?
|
以昨天的情況來看
踏出打擊區絕對是有的
甚至跟之前阿扁被抓過兩次的來比較
這一次甚至擋住捕手更多
只是這個日籍主審....太誇張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電腦: (更新於2011.8月)
CPU: C2D E8400
RAM: 創見DDR2-800 4G
MB: 華碩P5Q-E
HD: intel 310系列SSD 120G + 三顆日立 2TB
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