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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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n245763
CARBINE算是一種設計概念,廣義來說結合步槍與衝鋒槍兩者優點的槍枝,
最早出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美軍的M1 Carbine,現今的M4 Carbine即是這種概念的槍枝。
打完一輪會噹一聲,那把是美軍二戰時期的標準步槍M1 Garend,
為當時最成功的半自動步槍,記得台灣早期也有接受此型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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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勢!Carbine不是新概念,而是馬槍。把步兵用的步槍縮短一點就變成騎兵用的馬槍,所以已經存在很久了。
所謂新設計概念應該是突擊步槍,二戰時由納粹首先引進使用。二戰後蘇聯的AK-47也是秉承突擊步槍的概念而設計出來的。
M1卡賓槍算是美國槍支設計的異數,也類似於突擊步槍的理念。但二戰、韓戰期間流行一下之後,就沒有再發展下去。後續的M-14仍是步槍;M16則是小口徑步槍,都不屬於突擊步槍。這可能是因為美國軍火設計者老是跳不出步槍思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