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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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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主意 我馬上來寄!!!信件內容如下
親愛的馬市長,
我是一個小市民,今日在路上發現一台違規的車子,希望你可以處罰他.
因為這台車車深深影響到我們市民的安全,
他居然在車子的尾巴加裝一個好亮好亮的燈
害我們大白天在後方開車的人眼睛都快瞎掉
這樣的車車在台北市跑來跑去
對於所有在台北市開車的人來說
實在是一個不定時炸彈
萬一有人因為這樣發生事故的話
是不是很冤枉呢?!
特此附上今天所拍下的照片一張,以方便警察杯杯處理.
註:該車在踩煞車時會產生強光,在陽光很強的情況下仍然會造成後方駕駛視線嚴重受擾
非常痛苦的小市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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