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店報的是未稅價,所以要加5%的加值型營業稅,經濟歸宿是消費者。若是標籤或報價單有含稅,又巧立名目要你加5%偽發票稅,那真的把消費者當凱子!若你可以舉證,請向國稅局舉提出檢舉。
2.以前的消費習慣是不拿發票,價格不含稅,貨物價格可以賣較便宜;現在政令宣導要索取發票(早就有法源依據:營業稅法§32、統一發票使用辦法§2、§3),價格有含稅會變貴。
3.消費者索取發票,對財政部國稅局查稅有勾稽效果,廠商逃稅不易。
現在政府真的很窮很窮,到處找財政收入,在全國稅制改革中,加值型營業稅傾向再調高
至於為何要調高營業稅,蓋與先進國家相比,稅率明顯偏低,且為禰補財政赤字,最穩當的作法,是提高租稅收入。
你或許有疑問,政府何不發行公債,不要增稅呢?
依公平考慮:
受益原則:應由政府支出計畫的受益者負擔,發行公債舉債由後代負擔很合理公平。例如:臨時性突發性的鉅額支出、鉅額耐久公共財支出、自償性的投資支出。所以921賑災財源、軍購案應舉債。
若政府支出的利益,都由這一代人所享受,財源應增稅好,發行公債舉債由後代負擔則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