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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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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凶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64
引用:
作者aoki_rin

...............以上恕刪................

一樣的道理回敬你:別人有定義詞語是否人身攻擊標準的自由,而他人只是行使這樣的權利而已。



真是辛苦你了...真理大濕一出現.必定打死不饒人

真理路線-"就是這樣!"的精神 光看就不太想鳥他說甚麼*

我冒著被大濕嗆聲的險來啦啦隊一下 *
加油捏.給你鼓勵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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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5-30, 02:45 AM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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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凶器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