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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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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ndy1976
1.你胡說八道什麼抽煙的人將近一半,這就跟討論有關!!
2.被人吐了還強詞奪理16%是將近一半,也跟討論有關!!
綜合以上兩點,你是智障還是白痴,跟討論一定有關!!

每個人對將近一半的定義不同,所以你可以不認同我的定義,但你沒資格說我胡說八道。也沒有資格說我強詞奪理,除非你能舉證,我沒資格自行定義將近一半。

另外就算你證明我是胡說八道,也不代表你有資格對我人身攻擊,所以我是智障還是白痴,絕對跟討論無關。

所以還是建議不要用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



引用:
作者aoki_rin
又是哪一國的憲法呀,你的黃金國嗎
我怎麼只記得中華民國憲法裡只說"凡 人 民 之 其 他 自 由 及 權 利 , 不 妨 害 社 會 秩 序 公 共 利 益者 , 均 受 憲 法 之 保 障 。 "

請問你要修哪裡??修成"人 民 之 其 他 自 由 及 權 利 , 不 論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與否,均受憲法之保障 "嗎

除非你要再度睜眼瞎話的說"抽煙100%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法律不承認在家抽菸是為傷害
所以抽菸有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說法不成立
真正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是公眾場合吸菸

反到是要強迫禁止他人抽菸,這點妨害了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所以全面禁菸是違反憲法的。

引用:
哈哈哈,現在連"抽稅=罰責"這樣的歪理都出來了,我真是越來越佩服你了
所有的法律及規範,都能以你的認知去曲解和解釋,真的很厲害

彼此彼此,你連比例原則限定要有罰責才算,又何嘗不是曲解法律
至於是不是歪理,基本上我不做人身攻擊的行為
所以不予置評


引用:

不要因為被戳破就那麼急著逃避呀,你不是說有錯會認嗎
喔,16%也就是大約1/6不算是少數啊,那請問什麼是少數?? 0.00000000000000001%才是少數嗎

但是16%仍包含在『將近』一半的範圍,所以這跟戳錯不戳錯無關
當然你可以說你不認同,但問題是『將近』的標準人人不同
你可以不認同我的標準,但不能說我錯了,請明察

因為我們現在討論的是,是否要全面禁菸
所以雖然不抽菸的人數為84%,但是當中不見得全部都贊同全面禁菸
所以跟抽菸的人,跟贊同全面禁菸的人相比,那就有可能是多數了

說實在現在我遇到那種有錯不會認的人,我似乎覺得把他當君子好像沒有什麼意義可言了。

引用:
當我在我家煮菜,瓦斯卻外漏到你家把你毒死了
那你的死干我屁事,我不用負責
這是很合邏輯的

以上,我哪個地方說,我是站在吸煙區裡了呢??
別老愛擅自幫別人設立場啊
請問站在吸煙區裡的人,不會將煙吐到吸煙區外嗎??


法律承認外漏的瓦斯吸入人體會對他人產生傷害
就好像法律承認公眾場合的二手菸會產生傷害一樣
但法律不會承認從吸菸區外漏出來的菸有傷害
由其是聞不到菸味的時候

你有沒有說你是站在吸煙區,跟我們的討論無關
如果那個吸菸區的人不是你,他自願去吸菸區
自願去受菸害,他就沒資格怨人
所以吸菸人說『關我屁事』這樣的說法並沒有任何不妥


引用:

還有,你是智障還是白痴,跟你的人格有沒有問題,跟本討論絕對有關

因為跟智障或白痴,還是人格本身就有缺陷的傢伙討論,是100%不會有結果的
說在多都是多餘,只突顯對方無理強辯的難看樣而已,當然也不會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因為你沒有權利說我是智障還是白痴,所以建議不要用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

而跟你討論的人是不是會有結果,是不是無理強辯的難看樣
跟本討論無關,還是建議請不要用對人不對事的方式來討論。
舊 2005-05-29, 10:51 PM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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