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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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ndy1976
你是智障還是白痴???!!!講這種低能話還不會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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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oki_rin
你的人格發展 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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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智障還是白痴,跟我的人格有沒有問題,跟本討論無關,建議不要用對人不對事,或是人身攻擊的方式討論
引用:
作者aoki_rin
對,任何人都沒有,但是政府有,因為如果照你的定律,只要法律有規定就可以,那如果真的立法了,也請你不要靠么
政府有沒有可能辦一個是否贊成全面禁菸的公投,這你我都不能決定
但是『贊同人有看人不順眼權利』這不用辦,因為本來就有,否則你現在就沒有看人不順眼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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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沒有去做會降低社會利益的事情,這樣的資格
如果如果,如果立法,原住民沒有在台灣存活的必要,所以原住民就不必靠么?那這跟希特勒殺害猶太有何兩樣?抽菸者可不是二等公民。
我的文章你沒有看清楚,不過我不會質疑你是用屁眼還是那隻眼在看
人有看人不順眼權利,但不代表他有要人不出現的權利
人有反對抽菸者的權利,但沒有禁止他人抽菸的權利
除非他人的自由,影響到自已的自由。
而在家抽菸法律不承認有傷害,所以在家抽菸就不會影響他人的自由
如果要公投,是否贊同全面禁菸,
因為基本上全面禁菸是違反憲法的
所以政府可能要先試著先廢除憲法或是修改憲法
引用:
哈,現在如果禁止全面禁菸,是規定"吸菸者抓到就唯一死刑"嗎??
如果照你講的,要唯一死刑才是趕盡殺絕,那全面禁菸也不是趕盡殺絕
既然不是,有何不可
跟你的"唯一死刑"比起來,要算的上是溫和的多了
而且請你不要濫用比例原則的定義,如果現在全面禁菸,而且罰責與持有,使用,販賣毒品一樣的話,那才叫做違反比例原則,全面禁止吸煙跟全面禁止毒品一樣,是規範,而不是罰責
罰責才有比例原則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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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比例原則才是趕盡殺絕
毒品有毒品的管制方法,菸害有菸害的管制方法
法律認為毒品只能用於醫藥用途,一般人不可持有
但法律認同香菸一般人可以持有,
若是有人希望菸消失在一般人的手上
那就是趕盡殺絕。
有興趣翻翻前文,前面的確有人提過,他希望菸跟毒品一樣
照你的定義,那抽菸其實是有規範的,並不是沒規範,這世上有一種東西,叫菸害防治法。
如果有罰責就算全面禁菸,法律可以做到,宣佈菸已經全面禁止,就跟毒品全面禁止一樣,任何人都不得持有香菸,但因為持有毒品的罪刑跟持有香菸的罪刑不同,所以持有香菸的的罰責較輕,只要罰鍰既可。
而這樣的罰鍰,主動由政府對菸商抽重稅,讓菸商把成本轉嫁到抽菸人身上。所以在法律定義上,所有人抽菸者都有罰責,但如果說因為持有菸就要把人抓去勒戒,那就違反了法律的比例原則。
引用: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個好笑,真的好笑
不論是84%或是16%,能臉不紅氣不喘的說這都算是接近一半的,真主您可說是古今第一人啊
而且當說錯話用錯數據被抓包,就馬上來個"這不是重點,所以沒關係"
好啊,那以後不論是任何討論,數據都可以亂來,因為只要來個"重點不在那上面"馬上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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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臉不紅氣不喘,跟本討論無關,建議您對事不對人的討論。
是不是一半的確不是重點,因為不改那『不是少數』的事實
引用:
當有人站在吸煙區裡對著你吐霧的時候,麻煩笑笑的把他吸掉
因為他在吸煙區裡吸煙,干你什麼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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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話
如果你真的討厭菸味的話,那當你身在吸菸區的時候
本身就已經是個錯誤了,你跟本不配出現在吸菸區。
你討厭菸味,卻要自已跑去吸菸區受害
這等於是自殺行為,你要自殺關吸菸人什麼事呢?
所以他在吸煙區裡吸煙,干你什麼屁事
這是很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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