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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ki_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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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一個東西存在的價值,不是以有沒有益處決定的,不管是菸還是毒品,對需要的人來說,就有存在的價值...


恭喜,你證明了你打了"真的沒有益處,它就不可能到現在還存在了"這句話的嘴巴

還有 別老愛法律認定,然後又根本不知道是什麼法律
6法全書裡可沒哪條說毒品的益處小於害處啊之類的鬼話啊
還是我們都錯了,該翻"黃金真理法典"才找的到
舊 2005-05-28, 11:18 PM #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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