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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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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oki_rin
回答不出來的就是哈拉呀 我終於理解真主對於"哈拉"的定義了

說清楚是吧



這句話可是你說的,這個論點是,一樣東西要永續存在則必須要有益處

那毒品這個沒有益處的東西,為何卻能至今仍然存在著???


如果可以的話,麻煩順便解釋


這句跟上一個論點完全矛盾的話,哪個才是你要表達的
(其實不管承認哪個都是自打嘴巴啦,不過我覺得以真主硬凹強辯的功力,應該是能合理化的,小第我實在是很想見識一下到底要用什麼方法才能把自己的矛盾凹的毫無破綻 )


毒品若照你的說法,有部份沒有醫學用途的毒品沒有益處,雖然我不相信這種事,大部份的毒品的前身都屬麻醉藥品,都有醫學用途,不過這暫不討論。

如果真有,沒有醫學用途的毒品,為什麼會存在?我想應該是反過來說,為什麼會出現才是,扯到這就要說到我前面提的菸的益處, 自已爽為什麼不能當成菸的益處之一?菸沒有益處,對想抽菸的人來說,可不能認同,那怕是為了自已爽,這也可以算是益處

所以就算,當真有沒有醫學用途的毒品會出現與存在,對想吸食這個毒品的人來說,因為有自已爽的益處,自然就會有存在的價值,但是因為這個東西,除了自已爽之外,還有其它的害處,所以被禁止為毒品,但被禁止不代表不存在,對需要的人來說,還是有辨法讓他存在的,所以實際上毒品是有益處的,只不過法律認定,毒品的益處小於害處。

所以一個東西存在的價值,不是以有沒有益處決定的,不管是菸還是毒品,對需要的人來說,就有存在的價值。
舊 2005-05-28, 10:45 PM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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