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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ki_r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kog781
大麻,對人有益處喔,我有資料,你需要我再提供
其它的我真懶得找了,說實在都被認定為毒品了
你在爭毒品有沒有益處,沒有意義可言

這是沒辦法回答自己的話,就開始說無意義嗎,哈哈


引用:
作者kog781
如果你怕二手菸害,你也可以選擇不要去吸菸區呀
空氣中的有害物質難道還少了?那你最好不是開車,還有工廠也禁止呀
拒絕受傷害的權利沒有被剝奪,否則就不會有菸害防治法了
因為法律不承認稀釋在空氣中的菸是為菸害。


真的證明你是腦殘 你當真以為連空氣都照你的真理流動,含有尼古丁的就會乖乖待在吸煙區嗎
少扯到其他地方模糊焦點,這招用過太多次了,現在我們提的是菸害,就麻煩只針對菸裡的有害物質
不然你可以去開一篇"為什麼不能全面禁止開車or蓋工廠?"那時候在陪你講開車和工廠廢氣

"因為法律不承認稀釋在空氣中的菸是為菸害" 那請問,什麼程度叫做稀釋??
你要把這點無限上綱無所謂,那當有人對著你吞雲吐霧的時候,麻煩不要有任何反應
因為他正在執行讓有毒物質與空氣稀釋,達到傷害微量化的效果


引用:
作者kog781
但實際上並沒有被禁止,這也是為什麼菸沒有被禁止的原因。
你無所謂,可不代表其它人無所謂,
試問你要怎麼說服那些反對的人
說禁車有合理性正當性?

請問車輛(以及同原理運作的機械及交通工具)沒有被禁止的原因為何??
菸沒有被禁止的原因為何??

搞清楚差異再來把兩者混為一談


那是因為法律規定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不是『微量』傷害
同理可證,在公眾場合排放二手菸,法律也有承認這是傷害

但是我在家抽菸,法律則認定這個微量傷害,不算傷害
就好像你車子的排氣管廢氣的微量傷害也不算傷害一樣[/QUOTE]

我很想問你,當法律沒有規定到的傷害,卻實際對人造成傷害的時候,它到底算不算傷害???

法律真的規定的那麼健全嗎
 
舊 2005-05-28, 10:04 PM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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