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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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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oki_rin
要舉例,,簡單
http://www.buddhanet.com.tw/poison/drug/drug2_2.htm
http://www.aog.org.tw/~recovery/index7.htm

大麻,海洛因,白板(甲奎酮),速賜康...
這些被認為沒有益處的,為何存在至今???

大麻,對人有益處喔,我有資料,你需要我再提供
其它的我真懶得找了,說實在都被認定為毒品了
你在爭毒品有沒有益處,沒有意義可言

引用:
怕農藥的殘留,大可以有其他選擇,無農藥的有機蔬果到處都買的到
那你告訴我,怕空氣中尼古丁的殘留,你要怎麼作??背空氣瓶出門嗎??

連拒絕受傷害的權利都被剝奪,去你的正當性合理性

如果你怕二手菸害,你也可以選擇不要去吸菸區呀
空氣中的有害物質難道還少了?那你最好不是開車,還有工廠也禁止呀
拒絕受傷害的權利沒有被剝奪,否則就不會有菸害防治法了
因為法律不承認稀釋在空氣中的菸是為菸害。



引用:
如果說今天因為汽機車的空氣污染,政府當真禁止使用汽機車,我無所謂

這簡單,你怎麼對我負責,我就怎麼對你負責

但實際上並沒有被禁止,這也是為什麼菸沒有被禁止的原因。
你無所謂,可不代表其它人無所謂,
試問你要怎麼說服那些反對的人
說禁車有合理性正當性?



引用:
好,現在法律也沒有規定你所謂的"微量傷害"算是傷害

那請你說明為何工廠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還是犯法

那是因為法律規定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不是『微量』傷害
同理可證,在公眾場合排放二手菸,法律也有承認這是傷害

但是我在家抽菸,法律則認定這個微量傷害,不算傷害
就好像你車子的排氣管廢氣的微量傷害也不算傷害一樣
舊 2005-05-28, 09:44 PM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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