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為什麼不能全面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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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
aoki_rin
哇靠,真可怕的雙重標準,有沒有人權都是他在說
『公眾場合製造二手菸『害』的人,沒資格談人權』
這段話的全文是
公眾場合製造二手菸『害』的人
沒資格申張他在公眾場所吸菸的人權
2005-05-28, 09:14 PM #
705
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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