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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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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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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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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g781
你錯了,『自然肥胖無法服兵役』跟『醫科學生無法服兵役』
這兩種情形,你真的認為情形不同?
你當台灣的體驗制度都這麼笨,蓄意以藥物造成不能服兵役這麼容易成功?

你怎麼知道這個醫科學生是不是真的有疾病不能服兵役?
他是醫科學生,當然知道如何爭取他應有的權益。
爭取他應有的權益有錯嗎?

今天你說有人,『蓄意以藥物造成不能服兵役』
你去問問兵役課的人,這種行為是不是合法?
所以這種人,有資格包含在我說的合法逃兵的範圍內嗎?
搞清楚我說的是『合法逃避兵役』!
嗯...逃避兵役不合法。
所以沒有所謂的"合法逃避兵役"。
原因很簡單,因體重超過限制標準而不能服兵役者,是合法免服役,不是合法逃避兵役,兩者是不同的。
而醫科學生用許多方法讓自己在免服兵役的邊緣逃避,基本上算是鑽法律漏洞,因為只要檢驗符合標準即不用服役,因此並未違法,但是會令人不齒...
覺得很差勁是因為道德觀念,等到大家都可以這樣逃避兵役就不會有人有道德問題。
就好像會計師可以逃漏稅一樣,我們好聽一點稱為合法節稅,但是所謂的合法是因為懂得箇中蹊蹺的人在邊緣遊走,取自己最有利的方式甚至做假來符合,雖然不合法但是又不違法...嘿嘿...很妙吧?

小弟個人認為...只能稱為不違法,但是不能稱合法。
舊 2005-05-28, 08:50 PM #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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