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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Hingis
"勞退新制"條文裡有一條每年可以存6%以節稅...
是不是指可以自己每個月再存6%的薪水進自己的"勞退專戶"
然後不用扣稅???

(可是這筆錢還是要政府代管,自己不能任意領出來,直到60歲???)


謝謝!!!

這筆錢可以在報稅時
用列舉扣除額扣掉
舊 2005-05-28, 06:52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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