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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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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幾乎是已經做了,我現在身邊的親人都不敢抽煙了。
等你看過抽煙抽太多造成肺氣腫的病人,我想你也不會敢抽煙了。


沒錯,吸到二手煙是剝奪你的人權跟生命
所以該禁的是二手菸,不是抽菸。

我同意,哪請問抽煙是不是會照成二手煙?
抽煙者是不是等於二手菸製造者?
還是你的二手煙製造者的定義跟我不一樣?

那你的親人還真可憐,連他私下抽菸也被你管
說不定他去廁所偷抽菸也要冒著被你抓包的危機意識
這實在太可憐了

如果說我守本份從不在他人面前製造二手菸『害』
卻只是因為我是抽菸者的身份而被人排擠
這跟愛滋病患者被人排擠有什麼兩樣?
我會覺得這種人很冷血

所以我的中心理念就是
公眾場合製造二手菸『害』的人,沒資格談人權
但合法守規距的抽菸者,他們的人權我們不能忽視

而在家抽菸的人,就算他吐出的菸,能被定義成二手菸
但這個二手菸沒有害人,不是二手菸『害』
菸害防治法的用意,不是用來禁止二手菸
而是用來管制與降低二手菸害的

今天如果說要把菸害的定義無限上綱
連在家抽菸也算傷害,連這樣的微量傷害也不能容許
那我們該禁的可多了,果菜上的農藥『殘留』怎麼辨?
電視的幅射算不算微量傷害

如果說因為電視與果菜有益處
菸沒有益處,所以連微量傷害也不能容許的話
我想對於抽菸者來說,沒有益處這種話是不可能同意你的
菸若真的沒有益處,它就不可能到現在還存在了
你要侵害的是全世界接近一半人口的權益呀

http://rtd.tcpd.gov.tw/about4/6-6.htm
毒品的定義,指具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
如果禁菸,侵害到全世界一半人口的權益
對社會利益的損害太大,正符合第三項的標準
舊 2005-05-28, 11:50 AM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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