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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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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kog781
你沒有資格跟我說話,我已經證明了你的錯誤,你不肯認錯就算了,你連反駁也不敢,簡而言之就是沒種。

我再強調一次,你不回答我的問題,我就會一直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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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並沒有泛指所有的吸菸者,你現在企圖用這句話來為你一時的失言脫罪。

但事實上你有宣揚全面禁菸,因為你認為吸菸等於二手菸,這是證據一

我們在討論抽菸的價值與抽菸的好處,抽菸的其中一項好處就是自已爽

所以為了自己爽的好處而抽菸,我們討論的範圍,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

除非你能證明,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是為了自已爽而吸菸
還要進一步證明,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絕對不會得到自已爽的好處
所以你所謂的『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的證據,這是證據二

當然我相信你一定會說,重點是『讓不吸菸的人用...

我就知道你沒種....

只會躲在擋箭牌後面叫囂....遜!!
舊 2005-05-28, 01:07 AM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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