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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kog781
那麻煩一下,先反駁一下這一篇,我看你怎麼反駁?你反駁呀?你證明你沒有毀謗,我提出的證據,你怎麼解釋?

只要你一直不回答,我就會一直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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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並沒有泛指所有的吸菸者,你現在企圖用這句話來為你一時的失言脫罪。

但事實上你有宣揚全面禁菸,因為你認為吸菸等於二手菸,這是證據一

我們在討論抽菸的價值與抽菸的好處,抽菸的其中一項好處就是自已爽

所以為了自己爽的好處而抽菸,我們討論的範圍,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

除非你能證明,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是為了自已爽而吸菸
還要進一步證明,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絕對不會得到自已爽的好處
所以你所謂的『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的證據,這是證據二

當然我相信你一定會說,重點是『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

早就反駁你了....你看不懂還怪我...自己回去翻吧...

你別當龜孫子了....反駁我的回應啊....
舊 2005-05-27, 06:14 PM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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