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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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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
文章: 2
怎麼樓主都只著重於女方對父母的交代,
您對女方的交代,那您對您父母的呢?

樓主覺得分手會對不起女方,那也可以
選擇不分手不結婚的方式陪著她走下去
,如果您未婚妻將來真的得承受下一筆
債務,到時也不怕可能拖著父母下水。
我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們還會想結婚
生子,就是在為自已找苦找罪受吧!
反正雙方在一起要的是感情,而不是名
份,有沒夫妻之名也沒那麼重要吧!個
人覺得您未婚妻會承下的債將不會只有
400萬 + 20萬 這麼少。500、600萬都
是有可能的事,在這樣的情形下,結婚
只會成為您們的壓力跟負擔吧!
打她哥哥是錯的,您應該打她父母才對
,看能不能打醒 ,是她的父母造
就今天的局面。

有幸福有婚姻,沒幸福不如單身。我想
該讓您未婚妻多看看社會上的相關新聞
,看能不能改變她這種愚孝的想法吧!

個人的一點淺見

祝你們幸福
     
      
舊 2005-05-27, 05:27 PM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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