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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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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og781
1.菸在法律上,並未認定是毒品,所以要立法禁菸,這樣的理由沒有合理性
2.所以你該禁的是二手菸,不是禁菸,今天你不會因為騎車闖紅燈出車禍,而禁車吧?你該禁的是闖紅燈不是嗎?
3.這世上傷害身體的豈難道少了?難道全都禁了不成?所以傷害身體,可以用來當成避免的理由,不能當成禁止的理由。最好你的車都沒排過廢氣。
4.是的,所以菸害侵犯他人的建康,但我在家抽菸,法律並不會認定我這是菸害,所以解決菸害,該禁的是二手菸,而不是吸菸。

香菸的成癮性是與古科鹼同級的
對身體的傷害也遠大於一般毒品
你抽煙是受到尼古丁的制約並不是出於自由意志
請不要再把醫學報導視若無睹
舊 2005-05-27, 04:06 PM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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