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edarsu
突然發現,我們公司真沒良心,具備以上這樣竟然一個月不到五萬......
而且除了寫、維護主機,還得做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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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們對於所謂的精通定義不同吧...
我是這麼認為的...
如果能精通某幾種程式
就能整合資料庫,搞稿機電整合...
能做到這一步...自己開公司或工作室接case都行
如果只是會寫某些程式
那就是上頭叫你寫啥你就寫啥
程式方面我不是很熟,不過以往工作的關係..認識了一些怪咖
能精通某些程式的..薪水絕不會低於5萬..
有一年固定兩個月不工作的那種....(出國或環島...)
靠接case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