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ippo998
Major Member
 
hippo99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shtse
有個啥執行署的 ,
舉凡健保費 , 交通罰款 , 車輛牌照稅 , 房屋稅 , 所得稅 ... ,
會從凍結您的動產帳戶下手 , 接著 ...
金額不限 , 五六千也會撒出天羅地網 ...

想省錢的話 , 乖乖拿駕照去叨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中華民國最大的公營討債集團

監理機關最終會將逾期、有收款問題的案件轉給各地的執行處
執行處會先通知您,請您來喝咖啡/茶、看報紙
若還是提不起清償欠款的興趣
慢慢的....
凍結戶頭、查扣有價物品、限制出境等等手段會一一出現
若這個案子還是沒辦法結案的話....(搾不出錢)
那就要小心有人會帶警察持拘票來拜訪
請當事人去吃三個月牢飯(拘提/管收....伙食費自付)
想放出來....請人拿錢來贖
三個月到期後,可再聲請延長一次.....

六個月過後
還是拿不到錢的話.....
它們會向法院申請債權證明....確保債權
這樣可以隨時重新啟動這個案子


還記得黃任中先生如何被"強制管收"?? 就是台北執行處的業績之一啦!!
(中部有管收過不繳罰單的攤販!!)
所以如果不是身無分文、家無恆產、沒有任何值錢的不動/動產的話
也不想被限制出境的話

還是盡量想想辦法好了!!
.....
.....
.....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
『理解』——『分解』——『再構成』
舊 2005-05-26, 03:47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ippo99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