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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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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依照前面所說禁止的理由
小弟想請問一下
娛樂性家電該不該禁啊?
因為
製造時電鍍∼危害環境
廢棄∼危害環境
所有的後果都由後代子孫承擔
比起抽煙來∼這危害更大
也並非必要之惡
請問有沒有必要禁止呢???
舊 2005-05-26, 02:04 PM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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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oyang離線中